我从未遇见一个相见恨晚之人。

关于

马哥(未完待续)

好在马哥依然如故。

依然日暮尽欢日出学霸,依然在尝试下一个妹子。他仿佛有着比常人多出一倍的时间,和只潮不汐的荷尔蒙。

说来也怪,马哥周围人来人往,够他撺掇起七日无休的局,偏偏刚进校时这几个朋友,他缠的忒紧,两周一小聚每月一大聚,始终没断了联系。他还给我们建了一个微信群,叫616宿舍。这里边还有个故事。有次他喝得烂醉,雷哥他们把他架回宿舍楼,没一会儿,他打来电话,语气神秘地说他找到了616宿舍,门虚掩着,他进去了。一声极度浮夸的“哇哦”之后,电话那边响起了忙音。

要知道,我们大学的宿舍楼有个奇葩的特征。每层楼的房间号按奇偶分列两侧,而每一层楼到16号恰好是转角,故被清洁间取代了。从而咱们学校从来就没有过16号房间。

雷哥等自然是面面相觑,却无奈不能夜闯宿舍楼,只得罢了。次日有人发现马哥的尸首横陈在清洁房门口,极大影响了过道交通,这才结了案。马哥倒毫不忸怩,把这件事当段子来讲,茶余饭后,娱乐大众。自己脸厚就算了,还把我们几个也拉下了水,说苦于哥几个不是一个专业,生不能同时,睡也要同舍,以后616就是我们的了。

“我上次已经去看过房了,陈设不错,价格公道。”

于是有了616宿舍微信群。

有一次喝多了我追问他为什么死缠着我们几个不放。他也喝多了,幽幽地说,我是个自命不凡的人,总觉得自己是不同的。你们是最认同我的人。在我起泡发胀之前你们就认同我了,这对于我,是千金不换的。操,这孩子醉得憋了一大泡尿,说个话还是这迂劲儿!我只觉得酸的慌,翻了个白眼,找卫生间去了。

大三伊始,马哥跟我们小聚的次数骤增,尤其是找我谈心的频率高得反常。彼时我已经敏锐得像一条狗——要知道,对于马哥,每一个反常举动的背后,都有一个即将惨遭毒手的妹子。而他这类问题,总是最先找我参谋。

咳,谁让我是他千金不换的僚机呢?

我呢,说好听一点,是情感专家,人生导师,通俗一点就是知心大姐。等等,为何这么卖命地自黑呢?我不过是一个痴迷于说故事的人。总之就是专职搭讪、解读讯号、洞悉人心;专治各种不服、口是心非、欲擒故纵。虽是有些吹嘘业务的嫌疑,但我俩联手,成功率十分可观。我们的合作就像《how i met your mother》里面的罗宾和巴叔一样,当然除去后面那些节外生枝。我俩的合拍体现在需求互补:我只钟情短暂的暧昧,稍纵即逝的迷恋,像一个轻快的口哨,而不愿趟进池水深处,把一个舒服的喷嚏,拖沓成一场重感冒。我点到为止之后,就该马哥出场了。

马哥是我的反面,他要的正是一场重感冒,最好再演变成肺炎,病入膏肓,惺惺相惜。

这话说出来他一定会被当街打死,横尸无人收。长久以来他给大家的印象都是,“你答答的马蹄从乱花丛中踏过,不带走一片残红”。也难怪,跟马哥关系暧昧的女生,如果排个队,足够把第一食堂的四个窗口排满,而他的正式恋情最长不过二月关。这家伙却有个本事,跟前女友的关系十分友好,事后在学校里碰见还打招呼。他的解释是,“所有苦大仇深的分手,都是来自于不甘心。一旦有未完之愿,或者分手来得毫无征兆,便有不甘心。所以只要把该说的话说开,便能好聚好散。简直就是双赢嘛有没有。”几个哥们闻言,一致竖起了中指。然后大家看向低头喝饮料的我。我含蓄地压下中指,竖起了其余四根。

看上去,他像一个生冷不忌的食客,哪里都能置喙,转眼又另有垂涎。

他接近女生,用各种让人扑哧一笑的真挚。从他的描述中,我相信他对姑娘的喜欢都是诚恳的,而且带着他独到的欣赏:比如下垂的眉梢,一颗歪斜得恰到好处的门牙,或者穿短上衣搭A字裙时背脊上露出的凹槽线。

但他只能享受挖掘美味的过程,却有着残疾的味蕾。一旦女生喜欢上他,他便不知所措了。他像那种怪癖的猎手,只享受追逐的过程,对于此后繁琐的扒皮和肢解则完全没有热情。他甚至害怕,不知道开始了会走往哪里,于是他逃了。

其实他自己也明白,不管事后如何粉饰,他依然内疚。事实是,他无法忍受与一个人长久相处。永远新鲜,永远出乎意料——他要的姑娘像他要的人生一样。可世事皆不如意。

他是一个痴情种,藏在多情而薄情的外表之下,卑微地期盼一场完美邂逅,却也准备好随时逃跑。

他在等,等一场重感冒,作为所有流涕发炎的终结和意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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